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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室外P10单色LED显示屏

  • 产品编号:123613641008880
  • 产品特性: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室外P10单色LED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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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规格: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室外P10单色LED显示屏
  • 产品描述: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室外P10单色LED显示屏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1982年5月1日开始办案。案件管辖范围: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刑事自诉案件,以及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2013年12月21日起,同时受理北京市部分城区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和保险纠纷一审案件。

北京铁路法院初建于1954年3月,当时称为“北京铁路沿线专门法院”,1955年3月更名为“北京铁路运输法院”,1957年9月予以撤销。1980年11月12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恢复筹建,1982年5月1日开始正式办案。2012年6月6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移交北京市委和北京市高级法院,实行属地管辖 [1]  。
1982至2012年,作为设立在铁路部门内部维护国家铁路经济命脉畅通的司法机关,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刑事自诉案件,以及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一审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自2013年12月21日起,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同时受理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和保险纠纷一审案件。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恢复成立后,相继在北京铁路局北京分局101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1号、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30号办公,2015年10月起迁至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5号。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现有9个部门,包括: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法警大队、研究室。


近年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严格审判管理,队伍执法办案水平和素质能力不断提升,为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首都铁路和谐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当前,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跨行政区划司法改革资源的基层铁路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继续发扬顽强拼搏、勇于奉献的优良传统,凝心聚力办好案子,带好队伍,搞好改革,努力为首都司法事业和司法改革贡献力量。


2002年被荣记北京市法院集体三等功;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年连续五届蝉联“北京市先进法院”称号。